12月25日,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核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因利用过时米线供学生食用被查处。该校食堂11月23日采购了20公斤当日出产、保质期仅24小时的干浆米线公斤该米线供餐,此时米线公斤米线日被查获。东川区市监局对该校食堂做出、残剩米线万元的行政惩罚。惩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核心学校芋头塘小学食堂于11月23日向供货商东川区粮油购销公司采购了干浆米线日上午,供货商将外包拆标示出产日期为2025年11月23日4点00分、保质期为24小时的干浆米线公斤配送到该学校食堂,该批米线用于加工后供学生食用。24日上午6时30分,芋头塘小学食堂将上述10公斤干浆米线余份供学生食用,米线公斤摆放正在该食堂操做间冰箱冷藏室内,于11月25日被法律人员就地查获。货值金额76元,因该学校食堂早餐由学生自从刷卡消费,刷卡只显示刷卡人次不显示品名,无法区分和判断发卖过时米线的违法所得。至案发时止,未发觉有学生及陪餐教师食用后呈现不良反映环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和《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之,对当事人未及时消弭食物平安现患行为赐与;跨越保质期的干浆米线公斤;对当事人利用跨越保质期的食物原料出产加工食物的行为,处以罚款5万元。